“江南之春”美术作品展是上海画坛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老字号”美术双年展,自1981年举办至今已成功举办了21届。
第22届“江南之春”美术作品展旨在江南文化大背景下,倡导“社会大美育”与群文美术新貌,以地域性和历史性的角度更好地阐释红色文化、海派文化、江南文化,展示当代群文美术事业的繁荣与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一、征稿要求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作品内容
作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弘扬新时代中国精神,用画笔展现当代中国人的精神面貌,反映新时代江南风貌,展现丰富多样的江南文化,用情、用心、用功创作反映现实、具有时代感和上海文化特色的题材,要求坚持与时代同步伐,弘扬新时代正能量。
(二)作者范围
画院、油雕院专业创作人员以及高等院校美术教师除外,年满18周岁在沪学习、工作、生活的美术从业者及爱好美术的群众均可参加。
(三)征稿方式
1、本次展览初评投稿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参加过历届上海群文系列展览的作品不在征稿范围之内,作者需将报名信息表及作品图片发送至ptqwhgjypx@qq.com(每人限交一幅作品)参与初评与复评,同一作者不得一人往两地投稿。待复评完毕,文化馆将通知作者送交原作进行终评。
2、投稿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3月10日。作品电子文件及相关资料用于评审,请作者自行将作品进行拍摄,制作成精度不小于300DPI,文件量不大于5M的电子文件。
3、送交作品将由文化馆统一装裱,请勿自行装裱。
(四)作品种类及尺寸
作品种类:农民画、传统版画、年画、漫画、连环画、剪纸、刺绣、竹刻、漆画、综合材料等约占展览比重的65%,其他画种约占展览比重的35%。
作品尺寸:连装裱配框不超过高1.8米 、宽1.5米。
(五)展览评选及奖项设置
上海地区将评出一等奖4件,二等奖8件,三等奖12件,优秀奖16件,入选80件左右。
(六)作者待遇及其他
1、组委会将对参展作者、作品进行审查,投稿作者应符合参展条件,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代笔、抄袭他人、复制自己的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由作者负责,并取消其参展资格。
2、所有入选作品结集出版,入选作者均可获赠一册。
3、上海地区评选出的获奖作品具备申请加入上海市美术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4、大赛组委会享有作品出版、宣传权利,凡参赛者均视作认可上述条款。
二、展期、展地、展览规模
展 期:2023年6月28日-7月28日
展 地:九棵树(上海)未来艺术中心
展览规模:本次展览作品分上海地区征稿和苏、浙、皖邀请两个部分,共展出作品150件左右,其中上海地区征稿评选出120件左右,苏、浙、皖各邀请10件。
三、联系方式
地 址:普陀区文化馆210室(兰溪路138号)
联系人:张萱 62160166
邮 箱:ptqwhgjypx@qq.com